研制標準物質、標準品的定值方法有哪些?
在我國標準物質領域,標準物質是通用術語,有國家標準物質、國家標準樣品、參考品、國內外廠家生產的標準樣品等多種形式。國家標準物質經全國標準物質管委會審核,國家質檢總局計量行政部門批準公布的國家標準樣品由全國標準樣品技術委員會實施、監督、管理,經國家標準管委會審核、批準、公布,標準物質和標準樣品均為有證標準物質。
研制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定值方法: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的定值方法可分為標準測定方法、參考方法和國內外*的有效方法三種。基準測量方法是計量學特性最高的方法,其操作*可描述和理解,能夠以SI為單位*表達不確定度,測量結果與所測測量標準無關。
標準方法有同位素稀釋質譜法、庫侖法、重量法、滴定法、凝固點降低測定法。參考方法是經過系統研究,準確、清晰地描述了準確測定特定化學成分量的必要條件和過程的方法,其準確度和精密度可滿足其他方法的準確度評價和代入一級標準物質的要求。國內外*的有效方法已被證明是技術性能滿足其應用目的的方法。
標準品的固定值模式有4種,標準物質的固定值模式有5種,分別如下:
一、在單個實驗室中用單個(基準)方法測量。
二、一個或幾個實驗室采用兩個或多個獨立參考方法定值。
三、采用一種或多種經證明準確性的方法,由多間實驗室協同定值。
四、用特定方法定值。
五、一級標準物質和對比測量值(僅限二級標準物質)。
對于國家一級標準物質,其準確性要求國內gao水平最高,因此多采用標準方法和參考方法進行測量。基準法測量可以在一個實驗室進行,如果一定值的結果是基于制造數據(例如重量法制備值)得到的,則需要采用獨立準確的測量方法對照一定值的結果。